今年開了一間店,申請了營利事業登記,並加入了職業工會,但是昨天縣政府來函,說我們店沒有加入商業同業公會,限定我加入,但是我問過,加入商業同業公會並無法入勞保,而且詢問相關廠商問題並無法告知,我很納悶這樣的公會有存在的必要嗎?每年還得繳交會費,對我們店家而言並無益處,真的不能只加入職業工會嗎?還有我發現上網查詢這些工(工)會發現有許多工(工)會都登記在同一個地址耶!只有負責人不同,電話也都同一支,我很懷疑每年這麼多的店家所繳交的年費,一定是筆可觀的數字,集結這麼多店家,所有年費都有用完嗎?政府是不是圖利某些人呀!請各位知情者解答一下吧!感激不盡!
而職業工會是代表勞工 屬無一定顧主
資方老闆必須替勞工以公司行號向勞健保局簽約成立投保單位
替員工加保,員工負擔20%的勞健保費,資方負責70%,政府負擔10%
職業工會會員自行負擔60%勞健保費,政府補助40%
政府基於業必歸會之政策
(業必歸會:同一個行業的人集合在一起,共同研究發展本業之專業屬性)
依照商業團體法第63條
未入會者,會被處以罰鍰之處分
至於會費之運用,必須依照縣市政府之財務管理辦法之處裡
但也必須為會員爭取福利